数据交易存在的问题研究
数据交易旨在将数据作为一种可流通的生产要素进行市场化配置,以释放其价值,由于其独特的属性(非竞争性、非排他性、易复制性等),数据交易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,这些问题可以从法律、技术、市场、安全、伦理等多个层面进行分析。

法律与合规层面:权属不清,规则模糊
这是数据交易最核心、最基础的障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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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权属界定困难
- 问题核心:数据作为一种新型客体,其所有权、使用权、收益权、处分权等权属关系在法律上尚未得到清晰界定,谁拥有数据?是数据的产生者(用户)、收集者(平台),还是两者共有?
- 具体表现:
- 个人数据:用户对自己的数据拥有何种权利?是所有权还是人格权?平台在收集后获得了何种权利?这些都不明确。
- 企业数据:企业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数据,其权属属于企业本身,但如果数据包含了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,其权属就变得复杂。
- 公共数据:政府开放的数据,其权属和使用边界在哪里?
- 后果:权属不清导致交易主体不明确,无法形成稳定的交易预期,是“数据黑箱”产生的根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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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规性风险高企
- 问题核心:数据交易活动极易触犯《网络安全法》、《数据安全法》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- 具体表现:
- 个人信息处理合规:交易中涉及的个人信息,其处理活动(如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)是否获得个人“单独同意”?是否符合“最小必要”原则?这是最常见也最致命的合规风险。
- 数据出境安全:如果交易双方或数据最终使用方涉及境外,还需要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,流程复杂且门槛高。
- 数据分类分级:不同级别的数据(如核心数据、重要数据、一般数据)交易要求不同,但目前分类分级标准尚在完善中,执行难度大。
- 后果:数据交易活动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,企业和个人面临巨额罚款、业务叫停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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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- 问题核心:技术发展日新月异,而立法和监管的更新速度相对缓慢。
- 具体表现:对于数据“三权”(所有权、使用权、收益权)、数据产品定价、数据中介责任等新问题,现有法律框架缺乏明确、细化的规定。
- 后果:市场参与者缺乏明确的行为指引,导致“不敢交易”或“野蛮生长”两种极端现象并存。
技术层面:流通困难,价值“折损”
数据的技术特性给其高效、安全流通带来了巨大挑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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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“可用不可见”的实现难题
- 问题核心:数据交易的核心诉求是在不暴露原始数据(尤其是隐私数据)的前提下,实现数据价值的计算和利用。
- 具体表现:
- 隐私计算技术(如联邦学习、多方安全计算、可信执行环境) 虽然为“数据不出域、价值可流通”提供了可能,但技术本身仍在发展中,存在性能瓶颈(计算效率低)、成本高、技术标准不统一、跨平台互操作性差等问题。
- “数据可用不可见” 的理想状态在实践中难以完全实现,往往需要在安全、效率、成本之间做出艰难的权衡。
- 后果:技术不成熟限制了数据交易的应用场景和规模,使得高价值、高敏感度的数据交易难以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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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质量与标准化问题
- 问题核心:数据是“原材料”,其质量直接决定了最终“产品”的价值。
- 具体表现:
- 数据质量参差不齐:存在数据孤岛、数据重复、数据错误、数据过时等问题,买方难以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。
- 数据格式与标准不一:不同系统、不同行业的数据格式、字段定义、编码方式千差万别,导致数据融合和利用成本极高。
- 后果:数据“劣币驱逐良币”,买方因担心买到“垃圾数据”而持观望态度,抑制了交易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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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产品化与价值评估困难
- 问题核心:数据如何被包装成标准化的“产品”?其价值如何量化?
- 具体表现:
- 非标化:数据不像实体商品有统一的规格和形态,数据产品(如数据API、数据报告、算法模型)形态各异,难以形成统一的交易市场。
- 价值评估难:数据的价值具有场景依赖性、潜在性和不确定性,同一份数据在不同场景下价值天差地别,缺乏公认的、科学的定价模型。
- 后果:交易双方在价格上难以达成一致,市场定价机制缺失。
市场与机制层面:供需失衡,生态不完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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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供给方“不愿”和“不敢”
- 问题核心:拥有高质量数据的主体(如大型互联网平台)缺乏对外交易的强烈意愿。
- 具体表现:
- 数据是核心资产:数据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和护城河,共享数据等于削弱自身优势。
- 安全与合规顾虑:担心数据在交易和使用过程中泄露,引发合规风险和声誉损失。
- 收益不确定:数据交易收益模式不清晰,投入产出比难以衡量。
- 后果:市场供给不足,尤其是高质量、高价值的数据供给严重稀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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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需求方“不会”和“不敢”
- 问题核心:需要数据的企业(尤其是中小企业)面临“不会用”和“不敢买”的双重困境。
- 具体表现:
- 不会用:缺乏专业的数据人才和技术能力,购买的数据无法有效整合、分析和应用,无法转化为商业价值。
- 不敢买:担心买到来源不明、权属不清的数据,引发侵权或合规风险。
- 后果: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但难以有效释放,市场活跃度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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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机构(数据交易所)定位不清
- 问题核心:各地成立的数据交易所(中心)功能定位模糊,未能有效扮演好“市场组织者”、“规则制定者”和“服务提供者”的角色。
- 具体表现:
- 重挂牌轻交易:许多交易所成了“挂牌中心”,数据产品挂了很多,但实际成交额很低。
- 同质化竞争:各交易所业务模式相似,缺乏特色和核心竞争力。
- 服务能力不足:未能提供从数据清洗、脱敏、建模到价值评估、法律咨询等全链条服务。
- 后果:未能有效撮合交易,未能形成统一、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。
安全与伦理层面:风险隐忧,信任缺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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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安全与隐私泄露风险
- 问题核心:数据交易的全链条都面临被攻击、泄露、滥用的风险。
- 具体表现:
- 传输和存储风险:数据在交易和存储过程中可能被黑客窃取。
- 滥用风险:买方获得数据后,可能超出约定范围使用,用于非法目的(如大数据杀熟、精准诈骗等)。
- 二次加工风险: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在融合数据时,可能通过模型逆向等方式推断出原始隐私信息。
- 后果:一旦发生安全事件,将对个人权益、企业利益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损害,打击公众对数据交易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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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法歧视与社会公平问题
- 问题核心:交易来的数据如果包含偏见,训练出的算法可能会固化甚至加剧社会不公。
- 具体表现:使用带有性别或种族偏见的历史数据进行招聘信贷等决策,导致对特定群体的系统性歧视。
- 后果:技术伦理问题凸显,数据交易可能成为技术作恶的“帮凶”,引发社会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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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数据霸权”与垄断问题
- 问题核心:少数科技巨头凭借其海量数据优势,形成“数据霸权”,可能阻碍公平竞争。
- 具体表现:巨头可以通过数据封锁、提高数据交易价格等方式,打压创新型企业,形成新的市场垄断。
- 后果: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公平流通和优化配置,抑制市场活力。
总结与展望
数据交易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、结构性的,它不仅仅是技术或法律问题,更是涉及经济、社会、伦理的复杂治理问题,要破解这些难题,需要采取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策略:
- 顶层设计先行:加快完善数据产权、流通交易、收益分配、安全治理等基础性制度,明确数据“三权分置”。
- 技术驱动突破:大力投入隐私计算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研发,并推动其标准化和产业化应用。
- 市场机制创新:推动数据交易所从“挂牌中心”向“价值实现中心”转型,探索多样化的数据交易模式(如数据信托、数据银行)。
- 强化监管与协同治理:建立跨部门、跨地区的协同监管机制,实施“沙盒监管”等创新方式,在保障安全与合规的前提下,鼓励探索创新。
- 培育专业人才:培养既懂技术、又懂法律、还懂业务的复合型数据人才,为数据市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。
只有当法律框架清晰、技术手段成熟、市场机制完善、安全伦理得到保障时,数据才能真正作为一种高效的“新石油”,驱动数字经济健康、可持续地发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