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研究涉及经济学、金融学、法学等多个领域,国内外学者已从理论构建、实践效果、制度设计等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,以下从经典文献、实证研究、制度比较及国内研究四个维度,梳理该领域的重要参考文献,并辅以表格归纳核心观点,最后以FAQs形式解答常见疑问。

经典理论与奠基性文献
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可追溯至Diamond和Dybvig(1983)提出的“银行挤兑模型”,该模型论证了存款保险通过消除储户恐慌、防止挤兑发生的必要性,为制度建立提供了核心理论支撑,随后,Merton(1977)的“期权定价理论”将存款保险视为银行购买的一份看跌期权,量化分析了存款保险的风险定价机制,为后续费率设计提供了方法论基础,Kareken和Wallace(1981)则通过模型分析指出,显性存款保险比隐性担保更能降低道德风险,这一观点成为区分显性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关键依据。
实证研究与效果评估
实证研究主要围绕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稳定、银行风险及经济的影响展开,Demirgüç-Kunt和Huizinga(2004)对全球60个国家的研究发现,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虽然降低了银行挤兑概率,但可能因道德风险增加银行风险承担,尤其当保险覆盖率过高或缺乏有效监管时,Svensson(2001)通过对瑞典存款保险制度的案例分析,证明限额赔付与风险差别费率结合可有效抑制道德风险,而Gropp和Vesala(2004)对欧洲银行业的研究则指出,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增强公众信心,显著降低了银行危机的传染性,国内学者张桥云(2025)基于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,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短期内对中小银行流动性有稳定作用,但需配套强化风险约束机制。
制度设计与比较研究
制度设计方面,Buser(1988)提出“共同保险”与“风险调整费率”是存款保险的核心要素,前者可降低保险基金压力,后者能激励银行审慎经营,国际比较研究中,Demirgüç-Kunt等(2008)的《存款保险体系的设计:原则与经验》系统梳理了全球100多个国家的制度实践,归纳出“有限赔付”“快速赔付”“存款保险机构独立性”等共性原则,国内学者陈忠阳(2025)对比了美国、日本和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,指出中国采取的“限额赔付+差别费率”模式,既覆盖了99%的个人存款,又通过费率差异化引导银行控险,符合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发展特点。
国内研究与实践进展
国内研究聚焦于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本土化构建,巴曙松(2025)在《中国存款保险制度:理论、实践与挑战》中,分析了制度建立对利率市场化、银行竞争格局的影响,强调需通过“早期纠正机制”防范道德风险,周小川(2025)从金融改革全局出发,指出存款保险制度是打破“刚性兑付”、建立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的关键一环,实践层面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《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报告》(2025)详细记录了2025年制度实施以来的运行成效,包括保费征缴、风险处置、风险评级等具体操作,为后续制度优化提供了数据支撑。

主要文献核心观点概览
| 文献作者(年份) | 研究主题 | 核心观点 |
|---|---|---|
| Diamond & Dybvig(1983) | 银行挤兑模型 | 存款保险通过消除储户恐慌,防止系统性挤兑,维护金融稳定。 |
| Demirgüç-Kunt & Huizinga(2004) | 存款保险与银行风险 | 显性存款保险降低挤兑风险,但可能因道德风险增加银行风险承担。 |
| Merton(1977) | 存款保险期权定价理论 | 存款保险本质是银行的看跌期权,需基于风险量化定价。 |
| 张桥云(2025) |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实证 | 制度短期稳定中小银行流动性,需配套强化风险约束机制。 |
| Demirgüç-Kunt等(2008) | 全球存款保险制度比较 | 有限赔付、快速赔付、机构独立性是制度有效性的共性原则。 |
相关问答FAQs
Q1:存款保险制度是否会导致银行过度冒险?
A: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因“道德风险”引发银行过度冒险,但可通过制度设计抑制,实施“风险差别费率”(高风险银行高保费)、“限额赔付”(仅覆盖部分存款)和“早期纠正机制”(对问题银行及时干预),可促使银行审慎经营,降低道德风险影响,强化监管协同与信息披露,也能约束银行风险承担行为。
Q2: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赔付限额是如何确定的?
A: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赔付限额根据2025年《存款保险条例》设定,为人民币50万元,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在50万元以内,全额赔付;超过部分,在清算程序中按比例受偿,这一标准覆盖了99.5%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,既保障了中小储户权益,又避免了“大而不能倒”问题,体现了“有限赔付”原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