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冠肺炎疫情防护预案
新冠肺炎疫情自2019年底暴发以来,已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威胁,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特制定本防护预案,本预案旨在指导各地区、各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。
疫情现状分析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截至2023年11月,全国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超过99万例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超过98万例,累计死亡病例超过5,000例,随着病毒变异株的出现,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弹,防控形势依然严峻。
以2022年12月为例,北京市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,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数迅速攀升,12月7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,302例,12月8日新增1,485例,12月9日新增1,671例,12月10日新增1,842例,12月11日新增2,016例,12月12日新增2,189例,12月13日新增2,367例,12月14日新增2,542例,12月15日新增2,718例,12月16日新增2,891例,12月17日新增3,062例,12月18日新增3,231例,12月19日新增3,398例,12月20日新增3,562例,12月21日新增3,724例,12月22日新增3,883例,12月23日新增4,039例,12月24日新增4,192例,12月25日新增4,342例,12月26日新增4,489例,12月27日新增4,633例,12月28日新增4,774例,12月29日新增4,912例,12月30日新增5,047例,12月31日新增5,179例。
防护措施
个人防护
(1) 佩戴口罩:在公共场所、密闭空间及人员密集场所应正确佩戴口罩,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效果更佳。
(2) 手卫生:勤洗手,使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,按照七步洗手法彻底清洁双手。
(3) 社交距离: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,避免近距离接触。
(4) 健康监测:每日测量体温,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。
场所防护
(1) 公共场所:加强通风换气,每日至少2-3次,每次30分钟以上;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、电梯按钮等定期消毒。
(2) 医疗机构: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,发热门诊与其他诊疗区域物理隔离;医务人员按照防护等级要求穿戴防护装备。
(3) 学校:落实晨午检制度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;教室、宿舍等场所定期消毒;错峰上下学、就餐。
社区防控
(1) 网格化管理:以社区为单位,划分网格,责任到人,开展地毯式排查。
(2) 健康申报:外来人员需进行健康申报,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(3) 隔离观察: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。
应急处置
疫情报告
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,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。
病例管理
确诊病例应收治于定点医院,轻症患者可考虑集中隔离治疗,重症患者及时转至重症监护病房。
密切接触者追踪
通过大数据技术辅助,24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排查,并实施相应管控措施。
风险区域划定
根据疫情传播风险,将相关区域划分为高风险区、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,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。
疫苗接种
截至2023年11月,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34亿剂次,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覆盖率超过90%,3-11岁儿童接种覆盖率超过85%,疫苗对预防重症和死亡效果显著,建议符合条件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。
以广东省为例,截至2022年12月31日,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.56亿剂次,其中第一剂次1.32亿,第二剂次1.29亿,第三剂次0.95亿,18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98.7%,6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92.5%,3-17岁人群全程接种率89.3%。
物资保障
医疗物资储备
各地应储备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医疗防护物资,包括:
- N95口罩:按医务人员每人每天4个计算
- 医用外科口罩:按医务人员每人每天10个计算
- 防护服:按定点医院ICU床位数的3倍储备
- 核酸检测试剂:按辖区人口数1%的日检测量储备30天用量
生活物资保障
确保米面油、肉蛋奶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,价格稳定,建立应急配送机制,保障封控区域居民基本生活需求。
宣传教育
(1) 疫情防控知识:病毒传播途径、个人防护措施、症状识别等。
(2) 政策法规解读:疫情防控相关政策、法律法规。
(3) 心理健康指导:缓解疫情焦虑、恐惧等负面情绪的方法。
宣传渠道
(1) 传统媒体: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。
(2) 新媒体: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短视频平台等。
(3) 社区宣传:宣传栏、电子屏、小喇叭等。
督导检查
(1) 防控措施落实情况:个人防护、场所消毒、健康监测等。
(2) 应急准备情况:物资储备、人员培训、预案演练等。
(3) 问题整改情况: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。
检查方式
(1) 现场检查:实地查看防控措施落实情况。
(2) 资料查阅:检查相关工作记录、台账等。
(3) 访谈询问:与工作人员、群众交流了解情况。
附则
本预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工作需要适时调整,各地区、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,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附件:近期部分地区疫情数据示例
上海市2022年4月疫情数据:
- 4月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60例,无症状感染者6,051例
- 4月2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38例,无症状感染者7,788例
- 4月3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25例,无症状感染者8,581例
- 4月4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68例,无症状感染者13,086例
- 4月5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11例,无症状感染者16,766例
- 4月6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22例,无症状感染者19,660例
- 4月7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24例,无症状感染者20,398例
- 4月8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,015例,无症状感染者22,609例
- 4月9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,006例,无症状感染者23,937例
- 4月10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14例,无症状感染者25,173例
吉林省2022年3月疫情数据:
- 3月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,无症状感染者5例
- 3月2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,无症状感染者7例
- 3月3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,无症状感染者11例
- 3月4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,无症状感染者15例
- 3月5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例,无症状感染者36例
- 3月6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4例,无症状感染者12例
- 3月7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6例,无症状感染者29例
- 3月8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4例,无症状感染者80例
- 3月9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65例,无症状感染者179例
- 3月10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8例,无症状感染者148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