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的规定,高等教育的实施主体和形式是多元的,主要由以下几类机构承担:核心规定:《教育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国家建立和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,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发展,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