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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受教育共同的客体究竟指什么?

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育学问题,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的客体是

教育受教育共同的客体究竟指什么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但为了更全面、更深入地理解,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剖析这个“共同的客体”:

核心客体——教育内容

这是最直接、最普遍的答案,教育内容是教育活动的“原材料”和“桥梁”,它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连接在一起。

  • 定义是指为了实现教育目的,而选择和组织起来的、具有教育价值的知识和经验的总和,它包括:

    • 知识与技能:各学科的基础知识、专业技能、操作方法等。
    • 过程与方法:探究问题的方法、学习的方法、思考的方法、解决问题的策略等。
    •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:对世界的看法、对是非的判断、审美情趣、社会责任感、个人品德等。
  • 为什么是共同的客体?

    教育受教育共同的客体究竟指什么?-图2
    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  • 对于教育者:教育者是教育内容的“掌握者”、“阐释者”和“传递者”,他们需要理解、内化并有效地呈现这些内容。
    • 对于受教育者:受教育者是教育内容的“学习者”、“接受者”和“建构者”,他们需要理解、吸收并内化这些内容,从而实现自身的成长和发展。

在这个层面,教育内容就像一个“球”,教育者把它抛出去,受教育者把它接住,双方围绕着这个“球”进行互动。


更广义的客体——受教育者自身

这个层面更具哲学思辨性,尤其是在现代教育理念中。

  • 定义:受教育者不仅仅是教育内容的接受者,他/她自己也是教育活动的“客体”之一,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,人”本身是教育的终极指向。

  • 为什么是共同的客体?

    教育受教育共同的客体究竟指什么?-图3
    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  • 对于教育者:教育者的工作对象就是学生,他们需要观察、了解、引导、塑造学生,促进学生认知、情感、身体和社会性的全面发展,学生的发展状况是教育者调整教育方法、评价教育效果的依据,学生是教育者实践和研究的“客体”。
    • 对于受教育者: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,也在不断地“自我认识”、“自我反思”和“自我建构”,他们需要认识自己的潜能、兴趣、不足,并主动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,从这个角度看,受教育者自己也是自我教育的“客体”。

这个层面强调的是教育活动的 “以人为本” 的本质,教育内容是手段,而人的发展才是目的,人(受教育者)是比教育内容更深层次、更根本的共同客体。


活动与环境——教育过程与情境

这个层面关注的是教育活动的“场域”和“过程”本身。

  • 定义:教育过程(包括教学方法、师生互动、课堂管理等)以及教育环境(包括物理环境、心理氛围、校园文化等)也是教育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客体。

  • 为什么是共同的客体?

    • 对于教育者:教育者需要设计、组织和优化教育过程与环境,使其更有效地服务于教育目标的实现,他们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是否得当,课堂氛围是否积极。
    • 对于受教育者:受教育者也在感知、适应并影响着教育过程与环境,他们通过参与课堂讨论、完成小组任务、遵守或挑战班级规则等方式,与这个过程和环境进行互动,并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和成长。

这个层面强调的是,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不是单向的“教”与“学”,而是共同处于一个动态的、互动的系统中,他们共同面对和改造着这个“过程与环境”这个客体。

我们可以用一个表格来清晰地总结这三个层面:

层面 共同客体 对教育者而言 对受教育者而言 核心关系
层面一 传递者、阐释者 学习者、建构者 围绕“知识”的互动
层面二 受教育者自身 引导者、塑造者 反思者、自我建构者 以“人”为本的发展
层面三 教育过程与环境 设计者、优化者 参与者、影响者 在“情境”中的共同创造

最全面的回答是:

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的客体是多层次的,最核心的客体是“教育内容”,它是双方互动的直接媒介;更深层次的客体是“受教育者自身”,因为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发展;而广义的客体还包括“教育过程与环境”,双方共同置身于并改造着这个动态的场域。

这三者相互交织,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教育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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