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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费改税,改革难点与实施路径?

论文题目:中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的路径选择、现实挑战与对策研究

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筹资模式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,当前,中国实行的“社会保障费”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统筹层次低、征缴刚性不足、地区负担不均、企业成本压力大等一系列问题。“费改税”作为一项根本性的制度改革,旨在通过提升法律层级、增强征缴刚性、实现全国统筹,从而构建更加公平、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,本文首先系统梳理了社会保障“费改税”的理论基础与历史逻辑,阐述了其在提升制度公平性、增强财政可持续性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大意义,深入剖析了当前“费改税”面临的四大核心挑战:(1)法律与制度衔接的挑战,涉及《社会保险法》与《税收征管法》的协调;(2)征管体系整合的挑战,税务部门与社保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;(3)经济与社会影响的挑战,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成本和劳动者当期收入的潜在冲击;(4)利益格局调整的挑战,涉及中央与地方、不同地区、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再分配,针对这些挑战,本文提出了一套“三步走”的渐进式改革路径:第一阶段(试点先行),在条件成熟的地区(如自贸区、城市群)开展“社保税”试点,积累经验;第二阶段(立法先行),加快《社会保障税法》的立法进程,明确税制要素;第三阶段(全国推行),在法律保障下,分税种、分地区稳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改革,本文建议配套实施“稳负担、强激励、优服务”**的组合政策,如设置过渡期、实施差异化税率、加强宣传引导等,以确保改革平稳落地,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。

社保费改税,改革难点与实施路径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社会保障;费改税;税收征管;制度公平;可持续性;路径选择


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

社会保障是社会的“稳定器”和经济的“减震器”,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来,一直采用“缴费”模式筹集基金,这种模式在制度建立初期发挥了积极作用,但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、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经济结构调整,其内在弊端日益凸显:

  • 统筹层次低,区域分割严重:多数地区为市级或县级统筹,导致基金池小,风险抵御能力弱,跨地区流动人员的社保关系接续困难,有违社会公平。
  • 征缴刚性不足,基金收入不稳:社保费由社保部门征收,缺乏税收的强制力和法律威慑力,企业欠费、漏缴、选择性参保现象普遍,影响基金安全。
  • 企业负担不均,影响营商环境:不同地区、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社保费率、征管力度存在差异,导致企业实际用工成本不一,不利于公平竞争。
  • 征管成本高,效率低下:社保与税务两套系统并行,存在信息壁垒,增加了征管成本和企业的遵从成本。

在此背景下,“社会保障费改税”(以下简称“费改税”)的呼声日益高涨,2025年,国务院机构改革明确将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,这被视为“费改税”的关键一步,但“费改税”绝非简单的征收主体变更,而是一项涉及法律、经济、社会多领域的深刻变革,如何科学设计改革路径,有效应对改革风险,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。

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

  • 国外研究:国际上社会保障筹资模式主要分为“现收现付制”和“基金积累制”,其资金来源则有“缴费型”和“税收型”之分,以英国、北欧国家为代表的“税收型”模式,通过一般税收为社保融资,实现了高度的社会公平和全国统筹,但对国家整体财政能力要求极高,以德国、日本为代表的“缴费型”模式,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,但同样面临老龄化带来的支付压力,国外研究普遍认为,筹资模式的选择与一国的政治体制、经济发展阶段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,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优解。
  • 国内研究:国内学者对“费改税”已进行广泛探讨,多数学者从法理、经济学角度论证了“费改税”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认为其是提升社保制度强制性和公平性的必然选择,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分析“费改税”的利弊得失;二是探讨税制设计,如税基、税率、征管模式等;三是评估改革对宏观经济和企业的影响,现有研究多侧重于理论构想,对于如何破解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下的利益博弈、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欠费问题、如何设计平稳的过渡方案等操作性难题,仍需更为系统和深入的对策研究。

3 研究思路、方法与创新点

  • 研究思路:本文遵循“理论意义—现实挑战—路径设计—对策建议”的逻辑主线,从理论上阐述“费改税”的必要性;深入剖析改革面临的四大核心挑战;提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渐进式改革路径;给出具体的配套政策建议。
  • 研究方法:本文主要采用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,通过梳理公共财政、社会保险等相关理论,构建分析框架;通过比较国内外不同筹资模式的优劣,为中国的路径选择提供借鉴。
  • 创新点
    1. 挑战分析的系统性:将改革挑战归纳为“法律、征管、经济、利益”四个维度,构建了一个全面的分析框架。
    2. 路径设计的渐进性:提出“试点—立法—推行”的“三步走”策略,强调改革的稳妥性和可操作性,避免了“一步到位”的激进思路。
    3. 对策建议的配套性:强调改革不能单兵突进,必须与减税降费、优化服务、加强法治等政策协同推进,形成政策合力。

社会保障费改税的理论基础与重大意义

1 理论基础

  • 公共产品理论:社会保障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,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,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,通过征税方式筹集资金,比依靠市场化的“缴费”更能确保其供给的普遍性和公平性。
  • 社会公平理论:税收的“量能负担”原则与社会保障的“再分配”功能高度契合,通过累进性的社会保障税,可以调节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,促进社会公平。
  • 国家治理理论:将社保筹资纳入法治化、规范化的税收轨道,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,它能提升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,减少行政干预,实现良法善治。

2 重大意义

  • 提升制度公平性:通过立法形式统一税制、统一征管、统一使用资金,能够打破地区壁垒,实现全国统筹,确保劳动者无论在何处工作都能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。
  • 增强基金可持续性:税收的强制性、固定性和无偿性,能有效杜绝拖欠、拒缴行为,确保社保基金收入的稳定和可靠,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。
  • 优化营商环境:统一、透明的社保税制度,可以消除地区间、企业间的费率差异和征管套利空间,为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公平、可预期的竞争环境。
  • 降低征管成本:利用税务部门成熟、高效的征管网络和信息平台,可以整合资源,减少部门间的协调成本和企业的遵从成本,提高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。

当前社会保障费改税面临的核心挑战

尽管“费改税”势在必行,但在推进过程中必须正视和解决一系列现实挑战。

社保费改税,改革难点与实施路径?-图2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1 法律与制度衔接的挑战

  • 法律依据冲突:目前社保费的征收主要依据《社会保险法》,而税收的征收依据是《税收征管法》,两部法律在执法权限、处罚标准、强制措施等方面存在差异,若开征“社会保障税”,必须先制定《社会保障税法》,完成顶层法律设计。
  • 央地权责划分:社保事权与支出责任主要在地方,而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,如何确定中央与地方在社保税收入划分、使用和管理上的权责,是制度衔接的关键难题,若处理不当,可能引发地方政府的消极抵制。

2 征管体系整合的挑战

  • 数据壁垒与信息孤岛:改革前,社保部门掌握着参保人员的权益记录,而税务部门掌握着缴费人的收入信息,两部门数据标准不一、系统不互通,形成了“信息孤岛”,整合数据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税信息平台,是技术上的巨大挑战。
  • 征管能力与协同问题:税务部门擅长税源监控和依法征管,但对社保政策的复杂性(如视同缴费年限、特殊工种等)理解不深,社保部门则对政策熟悉但征管手段有限,如何建立两部门之间顺畅的业务协同和争议解决机制,考验着政府的治理能力。

3 经济与社会影响的挑战

  • 企业成本冲击:税务部门征管更为严格,此前通过“低报基数”、“按最低工资缴费”等方式规避社保责任的企业,将面临用工成本显著上升的压力,这可能对部分利润微薄的中小企业造成冲击,甚至引发裁员风险。
  • 劳动者当期收入减少:社保缴费由企业代扣代缴,名义上不影响劳动者收入,但在实践中,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,会将社保负担以“降薪”的形式转嫁给员工。“费改税”后,征管趋严,若名义工资不变,劳动者的“到手工资”可能会减少,可能引发社会不满。

4 利益格局调整的挑战

  • 中央与地方的博弈:社保基金目前实行“分级管理、自求平衡”。“费改税”后,资金将纳入国库,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,经济发达地区(如广东、上海)担心自己的贡献被转移支付给欠发达地区,而欠发达地区则可能因自身征管能力不足而担忧收入减少,这种利益博弈是改革的最大阻力之一。
  • 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矛盾:当前地区间社保基金收支状况差异巨大,广东等省份基金结余丰厚,而东北等省份早已收不抵支,全国统筹后,如何设计合理的转移支付机制,平衡地区间的利益,是改革必须跨越的障碍。

中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的路径选择

鉴于挑战的复杂性,中国“费改税”不宜采取“休克疗法”,而应采取“统筹规划、分步实施、试点先行、立法先行”的渐进式改革路径。

1 改革的基本原则

  • 公平与效率兼顾:既要实现全国统筹和制度公平,也要考虑征管效率和经济发展,避免对市场造成过大冲击。
  • 稳定与过渡并重:确保改革平稳过渡,新旧制度无缝衔接,保障参保人的权益不受损害。
  • 中央与地方协同:明确中央在立法和统筹上的主导权,同时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和积极性,形成改革合力。

2 “三步走”的渐进式改革路径

第一阶段:试点先行,积累经验(1-3年)

  • 选择试点地区:选择社保基础好、经济发达、征管能力强、改革意愿高的地区(如粤港澳大湾区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)进行试点。
  • :在试点地区,模拟运行“社会保障税”制度,重点测试数据共享平台的搭建、跨部门业务流程的再造、争议处理机制的建立以及对企业成本影响的评估
  • 目标:通过试点,发现问题、调试方案、锻炼队伍,为全国立法和推行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

第二阶段:立法先行,奠定基石(同步进行)

  • 加快《社会保障税法》立法进程:在试点的同时,启动立法程序,该法应明确规定:
    • 纳税人:各类企业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。
    • 征税对象:工资薪金总额。
    • 税目与税率:可暂时维持现有的养老、医疗、失业等险种对应的费率水平,转化为税率,体现政策的稳定性,未来可根据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状况进行动态调整。
    • 税收优惠:明确对小微企业、困难企业、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税收减免政策。
    • 收入划分与使用:明确社保税收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,具体比例和转移支付办法另行规定,但要确保资金最终能足额用于社会保障支出。

第三阶段:全国推行,分步到位(立法后3-5年)

社保费改税,改革难点与实施路径?-图3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• 分税种推进:可考虑先从征管阻力相对较小的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等险种入手,推行“费改税”,待时机成熟后,再推进覆盖面最广、利益最复杂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
  • 分地区推进: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先在经济发达地区推行,再逐步向中西部地区推广,对于基金收支矛盾特别突出的地区,中央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,确保其平稳过渡。
  •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:对于改革前企业形成的社保欠费,应制定“新老划断”的处理方案,明确清缴责任和时间表,避免一次性清缴对企业造成过大冲击。

保障社会保障费改税平稳实施的对策建议

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,必须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。

1 宏观政策层面:加强顶层设计与协同推进

  • 强化部门协同:成立由国家高层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税务、人社、财政等部门,打破部门壁垒,形成“一盘棋”格局。
  • 做好宣传引导: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宣传“费改税”的必要性和长远益处,解释清楚改革对企业成本和劳动者收入的真实影响,争取广泛的社会共识,减少改革阻力。

2 微观操作层面:实施“稳负担、强激励、优服务”组合拳

  • 设置过渡期,稳定企业预期:在改革初期,设置3-5年的过渡期,在此期间,对历史欠费暂缓强力清缴,对新征收的社保税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,或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,帮助企业逐步适应。
  • 实施差异化税率,激励合规经营:对长期足额缴费的诚信企业,可给予一定的税率优惠;对吸纳就业多、贡献大的小微企业,提供社保税减免,通过“胡萝卜加大棒”的方式,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合规。
  • 优化纳税服务,降低遵从成本: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,简化申报流程,提供政策咨询和风险提示,建立税务、人社、银行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,让数据多跑路,企业少跑腿。

3 长远发展层面:完善配套制度,巩固改革成果

  • 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:大力发展企业年金、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,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,减轻基本社保的支付压力。
  •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: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、社会平均工资、物价变动等因素挂钩的社会保障税税率动态调整机制,确保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。
  • 加强基金投资运营: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,通过专业化、市场化的投资运营,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,增强其自身的“造血”功能。

社会保障“费改税”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迈向成熟、定型阶段的必然选择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招,它不仅是筹资方式的变革,更是对政府治理能力、社会公平理念和经济发展模式的深刻重塑,本文的研究表明,改革虽然面临法律、征管、经济和利益等多重挑战,但只要我们坚持“稳中求进、循序渐进”的总基调,采取“试点先行、立法先行”的智慧路径,并辅以“稳负担、强激励、优服务”的配套政策,就一定能成功跨越改革“深水区”,构建起一个更加公平、更可持续、更具韧性的社会保障体系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。


参考文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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