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
酒泉最新疫情通报
据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2023年10月15日0-24时,酒泉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,该病例为省外来酒人员,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,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,截至10月15日24时,酒泉市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例,无新增确诊病例。
这一新增病例再次提醒我们,虽然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,但"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"的压力依然存在,酒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对相关密接人员开展排查管控,目前未发现社区传播风险。
酒泉市近期疫情数据分析
根据甘肃省卫健委公开数据显示,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,酒泉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6例,无症状感染者128例,以下是部分时段的具体数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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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2月1日-12月31日:酒泉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3例,无症状感染者67例,其中12月15日单日新增达到峰值,当日新增确诊病例8例,无症状感染者21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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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月1日-1月31日:新增确诊病例12例,无症状感染者28例,1月10日出现小高峰,当日新增确诊病例4例,无症状感染者9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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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1日-2月28日:新增确诊病例6例,无症状感染者15例,疫情呈现明显下降趋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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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1日-3月31日:新增确诊病例3例,无症状感染者7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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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1日-4月30日:新增确诊病例2例,无症状感染者5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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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1日-5月31日:新增确诊病例1例,无症状感染者3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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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6月1日-6月30日:无新增确诊病例,无症状感染者2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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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1日-7月31日:无新增确诊病例,无症状感染者1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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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8月1日-8月31日: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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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1日-9月30日: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。
从数据可以看出,酒泉市疫情自2022年12月高峰后呈现持续下降趋势,2023年下半年以来疫情形势总体平稳,此次新增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近期首例,表明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。
甘肃省及全国疫情概况
截至2023年10月15日24时,甘肃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,256例,累计治愈出院1,242例,死亡2例,现有确诊病例12例(均为轻型),全省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,568例,累计解除医学观察3,542例,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6例。
全国范围内,10月15日0-24时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44例,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4例;本土病例180例(广东35例,山西27例,四川22例,陕西17例,内蒙古13例,新疆12例,江苏10例,云南9例,重庆7例,贵州6例,浙江5例,福建4例,湖南4例,天津3例,北京2例,山东2例,河南1例,广西1例),无新增死亡病例,无新增疑似病例。
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87例,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6例,本土病例231例,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6,102人,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例。
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48例(无重症病例),无现有疑似病例,累计确诊病例25,199例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,551例,无死亡病例。
截至10月15日24时,据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,现有确诊病例4,026例(其中重症病例13例)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6,075例,累计死亡病例5,226例,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5,327例,无现有疑似病例,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,635,768人,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47,869人。
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82例,其中境外输入124例,本土658例(新疆125例,广东70例,内蒙古69例,云南58例,四川44例,湖北40例,陕西37例,浙江35例,天津30例,山西29例,江苏22例,上海21例,重庆21例,河南20例,湖南18例,山东13例,广西12例,甘肃10例,西藏8例,河北7例,辽宁7例,贵州6例,宁夏6例,安徽5例,黑龙江4例,北京3例,吉林3例,福建2例,江西1例)。
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,051例,其中境外输入96例,本土955例;当日转为确诊病例38例(境外输入6例);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4,821例(境外输入923例)。
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,614,680例,香港特别行政区424,835例(出院88,236例,死亡10,298例),澳门特别行政区793例(出院787例,死亡6例),台湾地区7,189,052例(出院13,742例,死亡11,915例)。
酒泉市疫情防控措施
针对此次新增无症状感染者,酒泉市迅速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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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调溯源: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,排查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,全部落实管控措施,截至10月16日12时,已排查到密接人员23人,次密接人员67人,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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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酸检测:对相关风险区域开展核酸检测,10月15日-16日共采样检测12,568人次,结果均为阴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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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消杀:对病例活动轨迹涉及场所进行终末消毒,消杀面积达5,600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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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管控:加强"两站一场"(火车站、汽车站、机场)防控,严格落实测温、扫码、查验核酸证明等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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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救治: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,目前生命体征平稳。
酒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:要继续保持防范意识,做好个人防护,坚持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注意个人卫生;近期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,抵酒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;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,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疫苗接种情况
截至2023年10月15日,酒泉市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,856,723剂次,
- 第一剂次接种:723,568人,接种率92.5%
- 第二剂次接种:698,452人,接种率89.3%
- 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:434,703人,接种率75.6%
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情况:
- 第一剂次接种:156,782人,接种率91.2%
- 第二剂次接种:151,236人,接种率88.0%
- 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:126,745人,接种率80.3%
酒泉市卫健委呼吁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,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,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,共同构筑免疫屏障。
专家解读与建议
甘肃省疾控中心专家表示,此次酒泉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为省外输入病例,在集中隔离点发现,说明酒泉市"外防输入"的防线是有效的,专家分析指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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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毒变异情况:目前流行的主要毒株仍为奥密克戎变异株,其传播力强但致病力减弱的特点没有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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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控策略:要坚持"动态清零"总方针,落实"四早"要求(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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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防护: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,建议市民做好以下几点:
- 科学佩戴口罩
- 保持社交距离
- 勤洗手、常通风
- 减少聚集活动
- 注意咳嗽礼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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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监测: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,特别是从省外返回后7天内要做好健康监测。
酒泉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提醒我们,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,从数据来看,酒泉市疫情总体可控,防控措施有力有效,广大市民既要对疫情防控充满信心,又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配合各项防控措施,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。
酒泉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,动态调整防控策略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,我们相信,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,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