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份标准最核心的理念是围绕“核心素养”来构建整个音乐教育体系。

课程性质与理念
课程性质
- 审美性: 音乐是听觉艺术,其核心是审美体验,课程旨在通过音乐的美感,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能力,让他们感受美、表现美、创造美。
- 实践性: 音乐学习离不开亲身参与,歌唱、演奏、聆听、创编等实践活动是学生获得音乐体验、形成音乐技能的主要途径。
- 人文性: 音乐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承载着丰富的情感、历史和文化信息,课程旨在通过音乐,增进学生对不同文化、不同民族的理解和尊重,提升人文素养。
- 创造性: 音乐是充满想象和创造的艺术,课程鼓励学生在模仿的基础上进行即兴和创造性的表达,发展他们的想象力和创新思维。
基本理念
- 素养为重,育人为本: 从传统的知识技能传授,转向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,强调音乐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育人价值。
- 面向全体,因材施教: 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音乐教育,同时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,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指导。
- 审美感知,艺术表现,文化理解: 这是音乐学科的三大核心素养,贯穿于课程目标的始终。
- 强调实践,鼓励创造: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,让他们在“做中学”、“用中学”。
- 注重融合,关联生活: 加强音乐与姊妹艺术(如舞蹈、戏剧、美术)及其他学科的联系,并将音乐学习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紧密结合。
核心素养
这是2025版课标的最大亮点和灵魂,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,应逐步形成以下三个方面的核心素养:
审美感知
- 内涵: 指学生通过听觉、视觉等多种感官,对音乐的形式、要素、情感和文化内涵进行整体性感受、体验和辨别的能力。
- 表现:
- 能感知音乐的旋律、节奏、音色、和声、力度、速度等基本要素。
- 能感受音乐的情绪、意境和风格特点。
- 能初步理解音乐作品的结构和形式美。
- 能将音乐与生活、情感、文化背景联系起来进行感知。
艺术表现
- 内涵: 指学生运用歌唱、演奏、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形式,富有情感地、创造性地表达自己对音乐理解的能力。
- 表现:
- 歌唱: 能用自然、有感情的声音演唱歌曲,注意呼吸、音准和节奏。
- 演奏: 能课堂乐器(如竖笛、口风琴、打击乐等)或打击乐器为歌曲或乐曲伴奏。
- 综合性艺术表演: 能结合舞蹈、戏剧、美术等多种形式,参与音乐表演活动。
- 即兴创造: 能根据音乐特点进行简单的节奏、旋律或动作的创编。
文化理解
- 内涵: 指学生通过音乐学习,理解音乐与社会、历史、文化的联系,尊重文化多样性,增强文化自信和认同感。
- 表现:
- 能理解音乐在特定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的意义。
- 能认识并尊重中国各民族和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文化。
- 能将音乐作为文化传承和交流的媒介,理解其社会功能。
- 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热爱和自豪感。
课程目标
课程目标分为总目标和学段目标,均围绕核心素养展开。
总目标
- 审美感知: 学生能够体验音乐的美,具备初步的音乐欣赏和辨别能力。
- 艺术表现: 学生能够自信、有感情地参与演唱、演奏和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,并进行简单的音乐创造。
- 文化理解: 学生能够初步理解音乐的文化内涵,尊重文化多样性,增强文化自信。
学段目标
课程分为两个学段:
- 第一学段(1-2年级): 以激发兴趣为主,通过唱游、游戏等方式,进行初步的音乐感知和表现。
- 第二学段(3-6年级): 在巩固兴趣的基础上,系统学习音乐知识和技能,增强表现力和创造力。
- 第三学段(7-9年级): 注重音乐文化内涵的深入理解,鼓励学生进行个性化的音乐体验和创造性探索,为终身喜爱音乐奠定基础。
课程内容
以学习任务群的形式组织,将知识、技能和素养融为一体。

感受与欣赏
- 聆听中外不同体裁、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。
- 要求: 从感知音乐的基本要素入手,逐步深入到理解音乐的情绪、形象、文化和风格,强调“带问题听”、“有目的地听”。
歌唱
- 学习演唱优秀的中国歌曲、中外民歌、创作歌曲等。
- 要求: 强调歌唱的自然、优美和情感表达,鼓励合唱,培养协作精神,低年级以唱游为主,高年级和初中增加合唱难度。
演奏
- 学习使用课堂乐器(如竖笛、口风琴)和打击乐器。
- 要求: 从简单的独奏、齐奏,到参与合奏、为歌曲伴奏,培养学生的节奏感、音准和协作能力。
创编
- 包括节奏创编、旋律创编、歌词创编和综合表演创编。
- 要求: 鼓励学生大胆尝试,从模仿和即兴开始,逐步发展创造性思维和表达能力。
艺术表现
- 结合音乐进行律动、舞蹈、戏剧表演等综合性艺术活动。
- 要求: 打破学科界限,鼓励学生用多种身体语言和艺术形式来表达对音乐的理解。
联系与融合
- 音乐与舞蹈、戏剧、美术的融合;音乐与语文(诗词)、历史、地理、科学等学科的关联。
- 要求: 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和文化视野,理解知识的内在联系。
音乐与生活
- 探索音乐在日常生活、社会活动、影视媒体中的应用。
- 要求: 让学生认识到音乐无处不在,学会在生活中发现美、享受美。
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音乐
- 学习中国民族民间音乐、戏曲、曲艺、古代音乐等。
- 要求: 增强学生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。
世界音乐文化
- 初步了解世界不同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。
- 要求: 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理解与尊重。
学业质量
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每个学段学习后,核心素养应该达到的合格水平,它不是简单的分数,而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描述,到小学毕业,学生应该能够:
- 审美感知上:能听辨常见乐器的音色,感知音乐的基本情绪。
- 艺术表现上:能自信地演唱几首歌曲,参与简单的合奏。
- 文化理解上:能说出几首自己喜爱的中国民歌,知道它们来自哪个地区。
实施建议
- 教学建议: 倡导启发式、探究式、体验式教学,创设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。
- 评价建议: 强调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,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和努力,而不仅仅是最终结果,评价方式应多样化,如观察、提问、表演、作品集等。
- 教材编写建议: 教材应具有趣味性、实践性和文化性,并留有创造空间。
- 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: 鼓励学校和教师利用本地资源、网络资源、社区资源等,丰富教学内容。
《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(2025年版)》标志着中国基础音乐教育的一次深刻变革,它将“育人”放在首位,以“核心素养”为导向,强调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,旨在培养“全面发展的人”,而不仅仅是会唱歌、会演奏的“音乐匠”,这份标准为一线教师提供了清晰的指引,也为未来的音乐教育描绘了更加美好和人文的蓝图。

